猕猴自拍案:到底动物有无版权

2017-09-14 07:52

周宇编译

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 (David J Slater) 出版了一系列的猴子自拍照,但却为了版权到底归谁所有打了多年的官司,还一度宣告破产。

猴子按快门=拥有照片版权?

事件缘于2011年,斯莱特到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花了数日拍摄猕猴。斯莱特指他当时设定脚架,把相机放在脚架之上,并离开相机一会儿,当他重返原址后,发现猕猴在把玩他的相机,并按下相机快门,拍出一系列自拍照。

他之后出版书籍《Wildlife Personalities》,辑录猴子自拍照,相片大受欢迎。

不过维基网站(Wikimedia)却未得他授权而转载相片。斯莱特不满,向维基提出要把相片下架,遭到拒绝,维基的理由是按下快门的是猴子而非摄影师,所以照片版权应为猴子所有。

斯莱特称是自己让猴子按下相机快门自拍,“按下快门的是猕猴,而设定自动对焦的则是我,这并非猴子意外的举动,此举需要我的知识、毅力、汗水和痛苦。”

要求网站把相片下架不果,这辑相片更让他卷入版权官司。“善待动物组织”(PETA)随后代表照片中的主角,一只叫做Naruto的六岁公猴,挺身控告斯莱特,PETA认为,Naruto才是这些照片的版权拥有者,要向他要求赔偿。

旧金山区域法院去年裁定,动物不属联邦版权法的涵盖范围,猴子无拥有及出版相片的权利。PETA再提出上诉。

本应生活舒适,却穷得付不起律师费

这宗版权案官司缠绕两年,斯莱特指案件令他破产,连更换相机的钱也没有,“每个摄影师都梦想拍到这样的相片,如果每个人每一次使用,都付1英镑给我,那我的口袋里可能已经装了4000万英镑。该笔收益应该可以让我现在生活得很舒适,但我却非如此。”

他形容生活十分拮据,负担不起机票费用,无法飞往旧金山出席聆讯,只能在家中观看直播。他既没有钱更换损坏了的相机,更无法向辩护律师支付费用,“我连一辆汽车都买不起。要是我今天死去,将不能为7岁大女儿留下一部相机。她应该继承这版权,但它不值分文。”

为了另觅收入来源,斯莱特曾尝试成为网球教练,更考虑过为他人遛狗赚取收入。

法官:版权无法令猕猴受益

《卫报》指案件的争议点包括PETA组织与公猴Naruto的关系是否够紧密,紧密到足以代表它上庭;若猕猴拥有版权的话,该版权会值多少;若猕猴不拥有版权,会否令猕猴利益受损等等。

法官兰德史密斯说:“Naruto没有办法获得或持有金钱,照片也没有让Naruto声誉受损,事件中甚至没有任何指控显示Naruto可从版权中得益。Naruto会得到什么经济利益?什么也没有。”

最终在9月11日,上诉法院下判决前,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,版权归给摄影师斯莱特,不过斯莱特也同意,将捐出日后版权收入的25%给慈善机构,以保护黑冠狝猴的栖地与福利。

斯莱特与PETA发声明称,“这诉讼案提起一个重要及崭新的议题,关于扩大非人类动物的合法权益,一个双方都支持的目标,而他们会继续致力达成这目标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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