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11-08 09:58
周宇编译
最近,有台湾民众到政府建议平台上呼吁引进鞭刑——要求对酒驾累犯、性侵犯及对幼童伤害等犯罪增加鞭刑,认为有加重吓阻犯罪的效用。
这个提案一周内超过1万人附议,按照规则,主管机关必须在2个月内给予响应。
鞭刑是古代流传下来的酷刑,这让它在现代文明中显得格格不入,但很多人认为它相比普通牢狱刑罚,对于犯罪者更加具有威慑力、吓阻力。
鞭刑对肉体施加的痛苦,没受过的人是永远体会不出来的,来自亲历者的描述是这样的:
“我闭着眼,咬着牙,等着第一鞭打下来。然后我听见啪一声鞭响,血从我身体里流出来了。那种疼痛无法形容,如果有比惨烈程度更深的形容词,就该用那个词。如果我在受刑时没被绑着,我肯定会凭两只手爬到墙上去。这是第一鞭的感觉。”
“我已经吓得不断抖动,就像一片树叶。然后我听见鞭子呼啸,就像木板打在一面墙上。一秒钟后,我觉得刑鞭咬进了我的屁股里。我嚎叫、挣扎,像一只疯了的动物。当时我想的就是跑,如果我没被绑住,一鞭能让我跑一英里……鞭子一下下抽下来,一分钟一下。最后一鞭打完,我头昏眼花,瘫在刑架上。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,好像着了火。”
有新加坡律师在谈到鞭刑时说,“一些当事人跟我要求,如果被判刑,宁可多坐几年牢,也不要被鞭刑,我问他们为什么?他们说不想烙上污点,坐牢不好受,但是鞭刑更可怕!”
新加坡用的刑鞭是藤条制成的。刑鞭的长度和直径都有严格规定,刑鞭长1.2米,粗1.3公分,约有扫帚把那么长,成年男子的小指头粗细。
在行刑前,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,使之充分吸水,增强柔韧性,然后用消毒剂擦拭。监狱当局表示,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,一旦断裂,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。
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。受刑时,罪犯一丝不挂,以弯腰的姿势被狱警用结实的皮条牢牢绑在鞭刑架上,身体从胯部弯曲,臀部翘起。犯人的下背部和腰部之间会被绑上一个垫枕或软垫,以防刑鞭不慎打到这里,伤了犯人的肾脏。
鞭刑的行刑狱警都经过特训。他们个个身材魁梧,肌肉结实,有些甚至是搏击或武术高手。鞭刑要求行刑者每鞭都出尽全力,不须考虑受刑者的年龄和罪行轻重,要求一鞭下去,皮开肉绽。一个受过合格培训的鞭刑官行刑,能让每一鞭都打在不同的地方,巧妙地避开已经打破的地方,后一鞭会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,像机器般准确地在罪犯的屁股上整齐排列。
新加坡法律规定,鞭刑时医生必须在场,因为受刑的犯人经常会昏过去,有的瘫倒在地,有的会疼到小便失禁。打完一鞭后,医生便进行检查,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,便停下来,过3个月再继续打。整个鞭刑后,犯人屁股的99%皮肉都会破裂,能在犯人身上制造最大程度的疼痛,鞭刑的伤口大约要一个月才能痊愈,但是伤疤是无法消除的,会产生最小程度的永久伤害。
在新加坡,对至少40种罪名,鞭刑是强制刑,即必判鞭刑,不能减免。包括:强奸、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、非法贷款(协助债主骚扰债务人也一并同罪)、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