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05-28 16:01
小弈编译
欧盟里程碑式的个人隐私保护法案——《一般数据保护条例》(GDPR)当地时间25日正式付诸实施。
GDPR因其严苛的惩罚标准(最高2000万欧元或年度营业额的4%)而被称为“史上最严”。对于个人隐私保护问题,欧盟民众开始体验到“自互联网诞生以来的最大变革”。
由于GDPR面对的是所有在欧盟国家范围内运营的企业机构,其影响力可以说遍及全球,其中美国所受到的冲击尤为强烈。一些媒体把这种全球性的影响称为“布鲁塞尔效应”。
多数企业截至25日仍然未做好应对准备,当天,多家美国知名新闻网站均中止了在欧洲范围内的新闻服务,其中包括《洛杉矶时报》《芝加哥时报》《芝加哥论坛报》《纽约每日新闻》《奥兰多哨兵报》《巴尔的摩太阳报》等。
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(NPR)网站则要求欧洲访客做出“抉择”:要么签署新的用户协议、要么就只能收看到该媒体1996年及以前的纯文字内容。
不少网络游戏玩家也受到了运营商的“粗暴”对待,比如韩国大型在线游戏《仙境传说》就直接关停了欧盟地区服务器。美国公司开发的网络浏览器阅读辅助工具“Instapaper”也已经暂时中断了在欧盟地区的服务。
英国《卫报》称,企业的这些操作方式引发了一定忧虑:有舆论认为,这恐怕导致国际互联网演变成“二元化”格局,令欧盟的网络用户被“孤立”。美利坚大学网络管理专家劳拉·徳纳迪斯认为,GDPR是对互联网原有价值观的冲撞。
出于业务的特殊性、或自忖无法满足GDPR的高要求,一些公司近两日宣布永久撤出欧盟市场。不过在舆论看来,即便是“停运”或“退市”这类比较极端的消极应对方式也未必彻底让企业撇清责任,因为这项条例保护的是所有欧盟公民的利益,并不存在地域限制;换言之,若欧盟公民隐私权在境外受到侵害,涉事单位仍有可能被追责。
与“垂头丧气”的互联网企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代表用户及消费者权益的团体对新规回馈积极。
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(CNN)援引专家的意见称,新法虽然严厉,但对于那些一贯重视用户隐私权的企业来说,适应新条例“非常轻松”;真正受到严重影响的只是那些很少把隐私问题当回事的企业。
纽约时报等很多媒体认为, GDPR法案彰显了欧美两地的观念差异:欧洲人极度注重隐私权,宁愿牺牲信息化发展速度;美国人更注重选择自由,因此诞生了谷歌等一大批互联网巨头,为此宁愿牺牲部分用户的隐私权。